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申请周期*1个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1-2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在申领周期*2个月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周期*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较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