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 2019-08-03 06:48 118
  • 产品价格:1
  • 发货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包装说明:
  • 产品数量:不限产品规格:1*1
  • 信息编号:50231146公司编号:4225644
  • 公**人 经理
    13917094780 (联系我请说明是在阿德采购网看到的信息)
  • 进入店铺 在线咨询 QQ咨询
  • 信息举报
    产品描述
    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内不结算差价,**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旭灿律师事务所,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公房的“同住人”是什么意思?
    
    “同住人”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
    
    2、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3、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可视为“同住人”的情形: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扌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旭灿律师事务所|||上海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公房拆迁,承租人能继承吗?
    
    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居住人往往对承租人身份展开争夺。因为承租人是谁决定了谁有权和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法律规定也明确,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权某种意义上讲具有继受性,并不因承租人的死亡而丧勹失,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或者配偶、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也就是说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中具备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都可以继续承租。
    
    公房拆迁安置补偿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根据《*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三条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首先,.旭灿律师事务所|||上海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其次,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较后,必须是合法财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成为遗产。
    
    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
    
    .旭灿律师事务所|||上海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旭灿律师事务所|||上海宅基地房屋法律咨询
    
    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是以吴雯麒律师为首,专注于提供房产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致力于打造一个真正为大众熟知和认可的法律服务品牌。
    
    
    
           团队**律师。
    
           吴雯麒律师,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上海交通广播FM105.7MHz《王蕾车管家》栏目常驻嘉宾。 
    
           上海教育电视台《帮女郎》栏目特邀嘉宾。
    
           东方都市广播《家住上海》栏目特邀嘉宾。
    
           新民晚报特邀撰稿人。
    
           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由于我国房屋种类多样,有私房、公房、商业用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农村宅基地房、集体土地厂房等多个类别,不仅各类别间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即使同一类别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也不相同。房产类案件又往往涉及不同的法律关系,例如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会涉及拆迁法律关系,而房屋买卖案件又会涉及房屋查封、执行分配等执行问题,故办理房产案件,应选择精通多方面法律知识,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专业房产律师代理。吴雯麒律师2005年执业,专业办理房产类案件,对于房屋买卖、厂房拆迁、拆迁利益分割、房屋执行异议等方面有着丰富办案经验。吴雯麒律师曾在多起房屋买卖纠纷、厂房拆迁纠纷、离婚房产纠纷、房产执行分配纠纷中替当事人挽回巨大损失。
    
    同时,吴雯麒律师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并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作为上海交通交通广播FM105.7MHz《王蕾车管家》栏目直播嘉宾,每周二16:00——17:00在广播中回答听众问题;并受邀为**803研究所、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等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讲座,受到广泛**。?

    欢迎来到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历史文化悠久,近代城市文化底蕴深厚,历史古迹众多,有“东方巴黎”美称的上海市。 具体地址是上海嘉定公司街道地址,负责人是菅峰。
    主要经营房产查封。
    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 万元以下。
    我公司供应上海宅基地房屋纠纷律师,产品优质,价格便宜,我们始终坚持走价格公开透明的销售方式,我们以信为本,以诚对之。竭诚欢迎各地经销商来电咨询!

    本页链接:http://www.qiugouxinxi.net/vgy-50231146.html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阿德采购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马上查看收录情况: 百度 360搜索 搜狗
.旭灿律师事务所|||上海宅基地房屋法律咨询 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是以吴雯麒律师为首,专注于提供房产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致力于打造一个真正为大众熟知和认可的法律服务品牌。 团队**律师。 吴雯麒律师,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上海交..
相关分类
附近产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