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仍然依赖“收购”垃圾或从业人员分拣垃圾实现较高的回收率,增加了回收成本,不利于居民自觉履行垃圾分类的环境责任,也有悖于“产生者负责,污染者付费”的基本原则。 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在一些垃圾管理较好的地区,大部分垃圾会得到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无害化处理,而更多地方的垃圾则常常被简易堆放或填埋,导致臭气蔓延,并且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体。 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费用非常高,根据处理方式的不同,处理一吨垃圾的费用约为一百元至几百元不等。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生产着垃圾。后果将不堪设想。 从国内外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致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如德国一般分为纸、玻璃、金属和塑料等;澳大利亚一般分为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日本一般分为塑料瓶类,可回收塑料,其他塑料,资源垃圾,大型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等等。 垃圾分类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废弃物分流处理,利用现有生产制造能力,回收利用回收品,包括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填埋处置暂时无法利用的无用垃圾。 垃圾分类要因地制宜,各地、各区、各社(区)、各小区地理、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的能力、居民来源、生活习惯、经济与心理承担能力等各不相同。 垃圾分类要自觉自治。社区和居民,包括企事业单位,逐步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成为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利用的主力军 垃圾分类要**单位和居民垃圾排放量标准,**这一排放量标准的给予补贴;**过这一排放量标准的则予以惩罚。减排越多补贴越多,**排越多惩罚越重,以此提高单位和居民实行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