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分割纠纷律师 增值部分计算咨询 广州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张静律师解答:婚后还贷金额/结婚时房屋**×离婚时房屋**=增值金额。增值金额÷2=另一方应分得金额。比如婚后还贷了30万,结婚时房子**100万,离婚时房子**200万,增值金额就是60万。另一方就能分30万,是不是很简单呢? 判决书节选: 上述房产,经双方确认,购买时**为88.8万元,缴清税费后总值为100万元,购买时为40万元,婚前还款10万,婚后还款30万,经鉴定,上述房屋结婚时×年×月×日评估市场**为119.2万元;2016年12月30日评估市场**为459.67万元。 法院认为:该房产为李女个人婚前财产,然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所占结婚时房产**的比例,则为共同财产权益部分比例,按资产目前现**计算相应财产权益现值。经计算为30万元/119.2万元×459.67万元=115.69万元。该部分财产作为财产进行分割,由刘男分得一半,即578450元。上述评估费用共19472元,由李女、刘男各负担一半。
增城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婚姻期间继承财产分割咨询 广州一方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放弃继承权了还能分割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即使是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当时未分割,过后也可以随时放弃继承权。放弃了另一方就不能要求分割了。 判决书节选: 原、被告于1993年10月27日在汕尾市登记结婚,2012年2月23日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2012年5月4日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后被告提出上诉,2012年11月30日二审作出调解书,双方同意离婚。被告于2013年4月3日出具了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声明放弃对于某小区房产的继承权。原告起诉要求分割该房产。 法院认为,原告在本案中请求分割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包括: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某房产。关于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某房产,被告提交的《公证书》证明被告已放弃房产继承权,并且房产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亦显示该房产已于2013年4月24日过户到被告赖某名下。 根据上述查明事实,原告在本案中请求分割的遗产,被告均已放弃继承权。根据《高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6条的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被告并未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合法有效,因此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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