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认定工作流程 (一)网上材料受理。根据全国**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年度**企业工作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申请时间内,企业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系统要求向省**小组办公室提交材料,省**小组办公室对网络系统上受理的**企业认定(含复审、较名等,以下同)申请名单在网络提交截止时间第二天按属地原则反馈给各市(或地区高新区)科技部门。 (二)市级部门形式审查。各市(或地区高新区)科技部门收到省**小组办公室反馈的认定申请(复审、较名)名单后,应及时将受理的企业书面申请材料送当地财政、*主管部门各一份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后材料留存各部门)。当地财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形式审查意见反馈给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市(或地区高新区)科技部门汇总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后,应及时将《申请认定(复审)企业**汇总表》(附件1)向省级**小组办公室报送,同时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上报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2份为书面材料,l份为全部书面材料的PDF格式光盘(文件名为企业名称)。 (三)书面材料受理汇总。省**小组办公室收到各市(或地区高新区)**企业认定(复审、较名)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认定(复审、较名)申请受理汇总,并将申请汇总情况通报省**小组成员单位。 (四)*评审。省**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市(或地区高新区)的**名单组织召开**企业认定评审会议,从**企业*库中选取*组成*组,并将*选取情况通报省**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