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大全 ---------孟照国2018/4/26 一般纳税人实行税款抵扣办法,应以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增值税发票有**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都是价税分离的。无论是开据哪种发票,都应按规定税率计税。增值税税率目前有16%、10%、6%(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实行)。常见的明细科目及其使用一般纳税人涉税业务很复杂,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会计在明细科目设置上五花八门,年底也不知道兑抵。我在实践中总结出以下明细: 1)进项税金(日常发生在借方)2)待抵扣税金(日常发生在借方贷方都有)3)转出未交税金(日常发生在借方)4)减征增值税(日常发生在借方) 5)销项税金(日常发生在贷方) 6)进项税转出(日常发生在贷方) 7)未交增值税(日常发生在贷方借方都有)下面就这七个科目的使用,举例说明如下:一、 进项税金的核算采购入库报销时,依据入库单、发票联,购进原材料或商品入库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现金/银行/应付账款 注:本月认证的发票必须本月申报,**发票**过180天不能认证,自然不能抵扣,但可以当普通发票使用。二、待抵扣税金的核算对于“材料已到,发票未到”或发票虽已到达企业,但由于某种原因发票不能认证,会计应按进项税额做“待抵扣税金”处理,借记“原材料 ”、“待抵扣税金”,贷记“银行存款”,待认证后,借记“进项税”,贷记“待抵扣税金”并注明存货已在X月X#凭证入账。凡没有及时认证的发票应有专人保管,明确责任,防止过期不能抵扣,因此应建立《待抵扣税金发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认证。